朝阳区各中小学(含现代商务):
现将“长春市电教馆《关于举办长春市中小学创客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各校(见附件),请各学校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再按市电教馆的下一步具体时间要求参加活动,争取取得好成绩。
朝阳区教育信息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注:活动形式参照“2018年嘉年华创客活动”。
附:长春市电教馆《关于举办长春市中小学创客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初审:王超
复审:曹楠
终审:朱江涛
附件1:关于举办长春市中小学创客作品展示活动的 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