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朝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朝阳”门户网站(www.ccchao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12;电话:0431-85102231;传真:0431-85102231;电子邮箱:ccscyqjyj@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朝阳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拓展宣传工作渠道,提高宣传信息质量、促进教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紧紧围绕政务信息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积极研究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文件和会议精神,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公开内容。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加大对大事、要事、急事、难事公开的力度,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进一步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
3.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投诉管理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4.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认真梳理了2017年以来有关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深化行政决策、工作信息、办事等内容,规范重点公开事项、岗位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渠道,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程序化公开推进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向市教育局报送教育信息630篇,在长春市民生网发布129篇,开通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教育动态信息147篇,向政府办报送信息87篇。各中小学通过朝阳教育信息网发布校园信息1554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5篇次。
(二)公开形式
1、长春市朝阳区政府网
我局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上,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调整、规范了信息公开相关栏目,栏目展现形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发布时间的列表形式将信息清晰、完整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可以概括性地了解朝阳教育局信息公开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政务信息查阅。2017年,专栏访问量达1千余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指定教育局办公室为我局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2017年无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新闻发布会
2017年我局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朝阳区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共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还存在着许多矛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大,信息质量不高,宣传不够及时,存在信息公开不全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在2017年工作中将采取以下举措加以改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明年政务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2.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考核,同干部的政绩挂钩,进行经常性检查与考核,从而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良性发展;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中的透明度,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办事效率的提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七、其他事项
无
八、附表(1)
(附表):1
指标EndFragment | 累计数 | 2017年发生数 | |
人员配置 |
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2 | |
其中:1.专职人员数 | —— | —— | |
2.兼职人员数 | 2 | ||
学习培训 |
举办培训次数 | ||
参加培训人次数 |
1 |
1 |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 累计数 |
2017年发生数 |
|
公开的数量 | 公开信息总数 | 630 | |
公开的内容 | 其中:1.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 | 67 | |
2.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 |
2 |
||
3.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类(包括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等)信息数 | 110 | ||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类信息数 | 0 | ||
5.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类信息数 | 1 | ||
6.其他类信息数 | 450 |
公开的形式 | 在信息公开专栏或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数 | 630 | |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数 | 0 | ||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数 | 0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0 | ||
其中:1.电子信息数 | 630 | ||
2.纸制信息数 | 0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数 | 0 | ||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0 | ||
政府公报(政报)发放数 | 0 | ||
其他种类公报的名称和数量 | 0 | ||
新闻发布会召开次数 | 0 | ||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数 | 0 | ||
公开的
及时性 |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630 | 630 |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0 | ||
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数量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标 |
累计数 |
2017年发生数 | |
申请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0 | 0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0 | ||
2.当面申请数 | 0 | ||
3.信函申请数 | 0 | ||
4.其他形式申请数 | 0 | ||
申请处理
情况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0 |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0 | ||
其中:①信息不存在数 | 0 | ||
②申请内容不明数 | 0 | ||
③涉密免予公开数 | 0 | ||
④其他原因数 | 0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标 |
累计数 |
||
行政复议 |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0 | |
其中:1.受理数 | 0 | ||
其中:①办结数 | 0 | ||
其中:Ⅰ维持行为数 | 0 | ||
Ⅱ纠错数 | 0 | ||
行政诉讼 |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数 | 0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指标 |
累计数 |
2017年发生数 | |
收费 | 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收费金额 | 0 | |
其中:1.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数 |
0 | ||
2.其他费用金额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