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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3所学校被评为全市“文明校园”
发布时间:2019-07-04 13:19:26    点击:

日前,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在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创建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日前,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在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创建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朝阳区三所学校荣获“文明校园”荣获称号:  

        长春市第六十八中学

        朝阳区北安教育集团北安校区

        朝阳区慧达小学



初审:王超
复审:曹楠
终审:朱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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