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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对民办教育党建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3 10:41:14    点击: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有效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民办教育的全面覆盖,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保障民办学校健康发展,长春市教育局决定进行对民办教育党建工作进行调研,请各单位做好迎接调研的准备。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8年8月—9月。 
二、调研内容 
    1.深入了解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做法经验,找准弱项短板,深入分析原因,研究下一步有效工作措施。 
    2.本地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3.本地区开展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4.本地区开展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下一步对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三、调研方式 
    1.座谈会。围绕调研内容展开交流,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2.实地走访。选择1-2所党建工作开展比较好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学校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给学校发展带来的实际影响。 
四、参加人员 
    1.长春市民办教育党建工作调研组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含幼儿园)审批管理部门负责人、党建工作负责人 
五、相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调研前要对本地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做好自查工作,按照“党员数清、党组织数清、党务干部数清、党组织组建情况清、党组织覆盖情况清、阵地建设情况清”的“六清”要求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党建的台帐,确保调研汇报相关数据真实、准确,有关结论有事实支撑。 
    2.针对今后民办教育党建工作中关于行管部门非公党建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党建指导员制度的建立及人员选派、非公党建全覆盖工作的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经费支出要有具体的意见。调研中所提意见、建议要符合实际,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能代表本部门的一致性意见。 
    3.对调研汇报的内容,包括相关工作总结、下一步工作方案、台帐等要形成文字材料,并加盖公章,在调研前上报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长春市教育局
邮箱:543014@qq.com 
联系人:杨涛  88787055  13944876777


初审:王超
复审:曹楠
终审:朱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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